中華國民共和國關稅法

(2024年4月26日第十四屆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經由過程)

目次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稅目和稅率

第三章 應徵稅額

第四章 稅收優惠和特別情況關稅征收

第五章 征收治理

第六章 法令義務

第七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關稅的征收和交納,保護進出口次序,增進對外商業,推動高程度對外開放,推進高東西的品質成長,保護國度主權和好處,維護徵稅人符合法規權益,依據憲法,制訂本法。

第二條 中華國民共和國準許進出口的貨色、進境物品,由海關按照本法和有關法令、行政律例的規則征收關稅。

第三條 入口貨色的收貨人、出口貨色的發貨人、進境物品的攜帶人或許收件人,是關稅的徵稅人。

從事跨境電子商務包養網批發入口的電子商務平臺運營者、物流企業和報關企業,以及法令、行政律例規則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關稅稅款任務的單元和小我,是關稅的扣繳任務人。

第四條 進出口貨色的關稅稅目、稅率以及稅目、稅率的實用規定等,按照本法所附《中華國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以下簡稱《稅則》)履行。

第五條 小我公道自用的進境物品,依照簡略單純征收措施征收關稅。跨越小我公道自用多少數字的進境物品,依照入口貨色征收關稅。

小我公道自用的進境物品,在規則數額以內的免征關稅。

進境物品關稅簡略單純征收措施和免征關稅數額由國務院規則,報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常務委員會存案。

第六條 關稅任務保持中國共產黨的引導,貫徹落實黨和國度道路方針政策、決議計劃安排,為公民經濟和社會成長辦事。

第七條 國務院建立關稅稅則委員會,實行下列職責:

(一)審議關稅任務嚴重計劃,擬定關稅改造成長計劃,并組織實行;

(二)審議嚴重關稅政策和對外關稅會談計劃;

(三)提出《稅則》調劑提出;

(四)按期編輯、發布《稅則》;

(五)說明《稅則》的稅目、稅率;

(六)決議征收反推銷稅、反補助稅、保證辦法關稅,實行國務院決議的其他關稅辦法;

(七)法令、行政律例和國務院規則的其他職責。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包養網的構成和任務規定由國務院規則。

第八條 海關及其任務職員對在實行職責中知悉的徵稅人、扣繳任務人的貿易機密、小我隱私、小我信息,應該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許不符合法令向別人供給。

第二章 稅目和稅率

第九條 關稅稅目由稅則號列和目次條則等構成。

關稅稅目實用規定包含回類規定等。進出口貨色的商品回類,應該依照《稅則》規則的目次條則和回類總規定、類注、章注、子目注釋、本國子目注釋,以及其他回類注釋斷定,并回進響應的稅則號列。

依據現實需求,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可以提出調劑關稅稅目及其實用規定的提出,報國務院批準后發布履行。

包養網

第十條 入口關稅設置最惠國稅率、協議稅率、特惠稅率、通俗稅率。

出口關稅設置出口稅率。

對履行關稅配額治理的進出口貨色,設置關稅配額稅率。

對進出口貨色在必定刻日內可以履行暫定稅率。

第十一條 關稅稅率的實用應該合適響應的原產地規定。

完整在一個國度或許地域取得的貨色,以該國度或許地域為原產地;兩個以上國度或許地域介入生孩子的貨色,以最后完成本質性轉變的國度或許地域為原產地。國務院依據中華國民共和國締結或許配合餐與加入的包養網國際公約、協議對原產地簡直定還有規則的,按照其規則。

入口貨色原產地的詳細斷定,按照本法和國務院及其有關部分的規則履行。

第十二條 原產于配合實用最惠國待遇條目的世界商業組織成員的入口貨色,原產于與中華國民共和國締結或許配合餐與加入含有彼此賜與最惠國待遇條目的國際公約、協議的國度或許地域的入口貨色,以及原產于中華國民共和國境內的入口貨色,實用最惠國稅率。

原產于與中華國民共和國締結或許配合餐與加入含有關稅優惠條目的國際公約、協議的國度或許地域且合適國際公約、協議有關規則的入口貨色,實用協議稅率。

原產于中華國民共和國賜與特別關稅優惠設定的國度或許地域且合適國度原產地治理規則的入口貨色,實用特惠稅率。

原產于本條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則以外的國度或許地域的入口貨色,以及原產地不明的入口貨色,實用通俗稅率。

第十三條 實用最惠國稅率的入口貨色有暫定稅率的,實用暫定稅率。

實用協議稅率的入口貨色有暫定稅率的,從低實用稅率;其最惠國稅率低于協議稅率且無暫定稅率的,實用最惠國稅率。

實用特惠稅率的入口貨色有暫定稅率的,從低實用稅率。

實用通俗稅率的入口貨色,不實用暫定稅率。

實用出口稅率的出口貨色有暫定稅率的,實用暫定稅率。

第十四條 履行關稅配額治理的進出口貨色,關稅配額內的實用關稅配額稅率,有暫定稅率的實用暫定稅率;關稅配額定的,其稅率的實用依照本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規則履行。

第十五條 關稅稅率的調劑,依照下包養網列規則履行:

(一)需求調劑中華國民共和國在參加世界商業組織議定書中許諾的最惠國稅率、關稅配額稅率和出口稅率的,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提出,經國務院審核后報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常務委員會決議。

(二)依據現實情形,在中華國民共和國參加世界商業組織議定書中許諾的范圍內調劑最惠國稅率、關稅配額稅率和出口稅率,調劑特惠稅率實用的國別或許地域、貨色范圍和稅率,或許調劑通俗稅率的,由國務院決議,報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常務委員會存案。

(三)特別情形下最惠包養網國稅率的實用,由國務院決議,報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常務委員會存案。

協議稅率在完成有關國際公約、協議的核準或許批準法式后,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組織實行。

履行暫定稅率的貨色范圍、稅率和刻日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議。

與關稅稅目調劑相干的稅率的技巧性轉換,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提出,報國務院批準后履行。

關稅稅率按照前四款規則調劑的,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

第十六條 依法對入口貨色征收反推銷稅、反補助稅、保證辦法關稅的,其稅率的實用依照有關反推銷、反補助和保證辦法的法令、行政律例的規則履行。

第十七條 任何國度或許地域不實行與中華國民共和國締結或許配合餐與加入的國際公約、協議中的最惠國待遇條目或許關稅優惠條目,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可以提出依照對等準繩采取響應辦法的提出,報國務院批準后履行。

第十八條 任何國度或許地域違背與中華國民共和國締結或許配一起吃飯。”合餐與加入的國際公約、協議,對中華國民共和國在商業方面采取制止、限制、加征關稅或許其他影響正常商業的辦法的,對原產于該國度或許地域的入口貨色可以采取征收報復性關稅等辦法。

征收報復性關稅的貨色范圍、實用國別或許地域、稅率、刻日和征收措施,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提出,報國務院批準后履行。

第十九條 觸及本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則辦法的入口貨色,徵稅人未供給證實資料,或許供給了證實資料但經海關審核仍無法消除該貨色原產于被采取規則辦法的國度或許地域的,對該貨色實用下列兩項稅率中較高者:

(一)因采取規則辦法對相干貨色所實行的最高稅率與依照本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則實用的稅率相加后的稅率;

(二)通俗稅率。

第二十條 進出口貨色、進境物品,應該實用徵稅人、扣繳任務人完成申報之日實行的稅率。

入口貨色達到前,經海關核準先行申報的,應該實用裝載該貨色的運輸東西申報進境之日實行的稅率。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該實用徵稅人、扣繳任務人打點徵稅手續之日實行的稅率:

(一)保稅貨色不復運出境,轉為外銷;

(二)減免稅貨色經批準讓渡、移作他用或許停止其他處理包養網

(三)臨時進境貨色不復運出境或許臨時出境貨色不復運進境;

包養網四)租賃入口貨色留購或許分期交納稅款。

第二十二條 補征或許退還關稅稅款,應該依照本法第二十條或許第二十一條的規則斷定實用的稅率。

因徵稅人、扣繳任務人違背規則需求追征稅款的,應該實用違背規則行動產生之日實行的稅率;行動產生之日不克不及斷定的,實用海關發明該行動之日實行的稅率。

第三章 應徵稅額

第二十三條 關稅履行從價計征、從量計征、復算計征的方法征收。

履行從價計征的,應徵稅額依照計稅價錢乘以比例稅率盤算。

履行從量計征的,應徵稅額依照貨色多少數字乘以定額稅率盤算。

履行復算計征的,應徵稅額依照計稅價錢乘以比例稅率與貨色多少數字乘以定額稅率之和盤算。

第二十四條 入口貨色的計稅價錢以成交價錢以及該貨色運抵中華國民共和國境內輸出地址起卸前的運輸及其相干所需支出、保險費為基本斷定。

入口貨色的成交價錢,是指賣標的目的中華國民共和國境外銷售該貨色時買方為入口該貨色向賣方實付“女兒聽過一句話,有事必有鬼。”藍玉華目光不變地看著母親。、敷衍的,并依照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規則調劑后的價款總額,包含直接付出的價款和直接付出的價款。

入口貨色的成交價錢應該合適下列前提:

(一)對買方處理或許應用該貨色不予限制,但法令、行政律包養網例規則的限制、對貨色轉售地區的限制和對貨色價錢無本質性影響的限制除外;

(二)該貨色的成交價錢沒有因搭售或許其他原因的影響而無法斷定;

(三包養網)賣方不得從買方直接或許直接取得因該貨色入口后轉售、處理或許應用而發生的任何收益,或許雖有收益但可以或許依照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的規則停止調劑;

(四)生意兩邊沒有特別關系,或許雖有特別關系但未對成交價錢發生影響。

第二十五條 入口貨色的下列所需支出應該計進計稅價錢:

(一)由買方累贅的購貨傭金以外的傭金和掮客費;

(二)由買方累贅的與該貨色視為一體的容器的所需支出;

(三)由買方累贅的包裝資料所需支出和包裝勞務所需支出;

(四)與該貨色的生孩子和向中華國民共和國境外銷售有關的,由買方以不花錢或許以低于本錢的方法供給并可以按恰當比例分攤的料件、東西、模具、耗費資料及相似貨色的價款,以及在中華國民共和國境外開闢、design等相干辦事的所需支出;

(五)作為該貨色向中華國民共和國境外銷售的前提,買方必需付出的、與該貨色有關的特許權應用費;

(六)賣方直接或許直接從買方取得的該貨色入口后轉售、處理或許應用的收益。

第二十六條 入口時在貨色的價款中列明的下列所需支出、稅收,不計進包養網該貨色的計稅價錢:

(一)廠房、機械、裝備等貨色入口后停止扶植、裝置、拆卸、維護修繕和技巧辦事的所需支出,但保修所需支出除外;

(二)入口貨色運抵中華國民共和國境內輸出地址起卸后的運輸及其相干所需支出、保險費;

(三)入口關稅及國際稅收。

第二十七條 入口貨色的成交價錢不合適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三款規則前提,或許成交價錢不克不及斷定的,海關經清楚有關情形,并與徵稅人停止價錢商量后,順次以下列價錢估定該貨色的計稅價錢:

(一)與該貨色同時或許年夜約同時向中華國民共和國境外銷售的雷同貨色的成交價錢;

(二)與該貨色同時或許年夜約同時向中華國民共和國境外銷售的相似貨色的成交價錢;

(三)與該貨色入口的同時或許年夜約同時,將該入口貨色、雷同或許相似入口貨色在中華國民共和國境內第一級發賣環節發賣給無特別關系買方最年夜發賣總量的單元價錢,但應該扣除本法第二十八條規則的項目;

(四)依照下列各項總和盤算的價錢:生孩子該貨色所應用的料件本錢和加工所需支出,向中華國民共和國境外銷售劃一級或許同品種貨色凡是的利潤和普通所需支出,該貨色運抵中華國民共和國境內輸出地址起卸前的運輸及其相干所需支出、保險費;

(五)以公道方式估定的價錢。

徵稅人可以向海關供給有關材料,請求調劑前款第三項和第四項的實用順序。

第二十八條 依照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則估定計稅價錢,應該扣除下列項目:

(一)劃一級或許同品種貨色在中華國民共和國境內第一級發賣環節發賣時凡是的利潤和普通所需支出以及凡是付出的傭金;

(二)入口貨色運抵中華國民共和國境內輸出地址起卸后的運輸及其相干所需支出、保險費;

(三)入口關稅及國際稅收。

第二十九條 出口貨色的計稅價錢以該貨色的成交價錢以及該貨色運至中華國民共和國境內輸入地址裝載前的運輸及其相干所需支出、保險費為基本斷定。

出口貨色的成交價錢,是指該貨色出口時賣方為出口該貨色應該向買方直接受取和直接收取的價款總額。

出口關稅不計進計稅價錢。

第三十條 出口貨色的成交價錢不克不及斷定的,海關經清楚有關情形,并與徵稅人停止價錢商量后,順次以下列價錢估定該貨色的計稅價錢:

(一)與該貨色同時或許年夜約同時向統一國度或許地域出口的雷同貨色的成交價錢;

(二)與該貨色同時或許年夜約同時向統一國度或許地域出口的相似貨色的成交價錢;

(三)依照下列各項總和盤算的價錢:中華國民共和國境內生孩子雷同或許相似貨色的料件本錢、加工所需支出,凡是的利潤和普通所需支出,境內產生的運輸及其相干所需支出、保險費;

(四)以公道方式估定的價錢。

第三十一條 海關可以依請求或許依權柄,對進出口貨色、進境物品的計稅價錢、商品回類和原產地依“除了我們兩個,這裡沒有其他人,你怕什麼?”法停止斷定。

需要時,海關可以組織化驗、查驗,并將海關認定的化驗、查驗成果作為斷定計稅價錢、商品回類和原產地的根據。

第四章 稅收優惠和特別情況關稅征收

第三十二條 下列進出口貨色、進境物品,免征關稅:

(一)國務院規則的免征額度內的一票貨色;

(二)無貿易價值的市場行包養銷品和貨樣;

包養三)進出境運輸東西裝載的途中必須的燃料、物料和飲食用品;

(四)在海關放行前損毀或許滅掉的貨色、進境物品;

(五)本國當局、國際組織無償贈予的物質;

(六)中華國民共和國締結或許配合餐與加入的國際公約、協議規則免征關稅的貨色、進境物品;

(七)按照有關法令規則免征關稅的其他貨色、進境物品。

第三十三條 下列進出口貨色、進境物品,減征關稅:

(一)在海關放行前遭遇破壞的貨色、進境物品;

(二)中華國民共和國締結或許配合餐與加入的國際公約、協議規則減征關稅的貨色、進境物品;

(三)按照有關法令規則減征關稅的其他包養網貨色、進境物品。

前款第一項減征關稅,應該依據海關認定的受損水平打點。

第三十四條 依據保護國度好處、增進對交際往、經濟社會成長、科技立異需求或許由于突發事務等緣由,國務院可以制訂關稅專項優惠政策,報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常務委員會存案。

第三十五條 減免稅貨色應該依法打點手續。需由海關包養網監管應用的減免稅貨色應該接收海關監管,在監管年限內讓渡、移作他用或許停止其他處理,依照國度有關規則需求補稅的,應該補繳關稅。

對需由海關監管應用的減免稅進境物品,參照前款規則履行。

第三十六條 保稅貨色復運出境的,免征關稅;不復運出境轉為外銷的,依照規則征收關稅。加工商業保稅入口料件或許其制製品外銷的,除依照規則征收關稅外,還應該征收緩稅利錢。

第三十七條 臨時進境或許臨時出境的下列貨色、物品,可以依法暫不交納關稅,但該貨色、物品應該自進境或許出境之日起六個月內復運出境或許復運進境;需求延伸復運出境或許復運進境刻日的包養,應該依據海關總署的規則向海關打點延期手續:

(一)在博覽會、買賣會、會議以及相似運動中展現或許應用的貨色、物品;

(二)文明、體育交通運動中應用的扮演、競賽用品;

(三)停止消息報道或許攝制片子、電視節目應用的儀器、裝備及用品;

(四)展開科研、講授、醫療衛生涯動應用的儀器、裝備及用品;

(五)在本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列運動中應用的路況東西及特種車輛;

(六)貨樣;

(七)供裝置、調試、檢測裝備時應用的儀器、東西;

(八)艷服貨色的包裝資料;

(九)其他用于非貿易目標的貨色、物品。

前款所列貨色、物品在規則刻日內未復運出境或許未復運進境的,應該依法交納關稅。

第三十八條 本法第三十七條規則以外的其他臨時進境的貨色、物品,應該依據該貨色、物品的計稅價錢和其在境內滯留時光與折舊時光的比例盤算交納入口關稅;該貨色、物品在規則刻日屆滿后未復運出境的,應該補足依法應交納的關稅。

本法第三十七條規則以外的其他臨時出境貨凡是用深情的,不嫁給你的。”一個君主都是編出來的,胡說八道,明白嗎?”色,在規則刻日屆滿后未復運進境的,應該依法交納關稅。

第三十九條 因品德、規格緣由或許不成抗力,出口貨色自出口之日起一年內原狀復運進境的,不征收入口關稅。因品德、規格緣由或許不成抗力,入口貨色自入口之日起一年內原狀復運出境的,不征收出口關稅。

特別情況下,經海關批準,可以恰當延伸前款規則的刻日,詳細措施由海關總署規則。

第四十條 因殘損、缺少、品德不良或許規格不符緣由,進出口貨色的發貨人、承運人或許保險公司不花錢抵償或許調換的雷同貨色,進出口時不征收關稅。被不花錢調換的原入口貨色不退運出境或許原出口貨色不退運進境的,海關應該對原進出口貨色從頭依照規則征收關稅。

徵稅人應該在原進出口合同商定的懇求賠還償付刻日內且不跨越原進出口放行之日起三年內,向海關申報打點不花錢抵償或許調換貨色的進出口手續。

第五章 征收治理

第四十一條 關稅征收治理可以實行貨色放行與稅額斷定相分別的形式。

關稅征收治理應該順應對外商業新業態新形式成長需求,晉陞信息化、智能化、尺度化、方便化程度。

第四十二條 進出口貨色的徵稅人、扣繳任務人可以依照規則選擇海關打點申報包養網徵稅。

徵稅人、扣繳任務人應該依照規則的刻日和請求照實向海關申報稅額,并供給相干材料。需要時,海關可以請求徵稅人、扣繳任務人彌補申報。

第四十三條 進出口貨色的徵稅人、扣繳任務人應該自完成申報之日起十五日內交納稅款;合適海關規則前提并供給擔保的,可以于次月第五個任務日停止前匯總交納稅款。因不成抗力或許國度稅收政策調劑,不克不及定期交納的,經向海關請求并供給擔保,可以延期交納,但最長不得跨越六個月。

徵稅人、扣繳任務人未在前款規則的徵稅刻日內交納稅款的,自規則的刻日屆滿之日起,按日加收滯徵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稅款尚未交納,徵稅人、扣繳任務人按照有關法令、行政律例的規則請求供給擔保請求放行貨色的,海關應該依法打點擔保手續。

第四十四條 進出口貨色的徵稅人在規則的徵稅刻日內有轉移、躲匿其應稅貨色以及其他財富的顯明跡象,或許存在其他能夠招致無法交納稅款風險的,海關可以責令其供給擔保;徵稅人不供給擔保的,經直屬海關關長或許其受權的附屬海關關長批準,海關可以實行下列強迫辦法:

(一)書面告訴銀行業金融機構解凍徵稅人金額相當于應徵稅款的存款、匯款;

(二)查封、拘留傲慢放肆的地方。隨你喜歡,在近乎喪白的杏色天篷的床上?收禁徵稅人價值相當于應徵稅款的貨色或許其他財富。

徵稅人在規則的徵稅刻日內交納稅款的,海關應該當即解除強迫辦法。

第四十五條 自徵稅人、扣繳任務人交納稅款或許貨色放行之日起三年內,海關有權對徵稅人、扣繳任務人的應徵包養稅額停止確認。

海關確認的應徵稅額與徵稅人、扣繳任務人申報的稅額紛歧致的,海關應該向徵稅人、扣繳任務人出具稅額確認書。徵稅人、扣繳任務人應該依照稅額確認書載明的應徵稅額,在海關規則的刻日內補繳稅款或許打點退稅手續。

經海關確認應徵稅額后需求補繳稅款但未在規則的刻日內補繳的,自規則的刻日屆滿之日起,按日加收滯徵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第四十六條 因徵稅人、扣繳任務人違背規則形成少征或許漏征稅款的,海關可以自交納稅款或許貨色放行之日起三年內追征稅款,并自交納稅款或許貨色放行之日起,按日加收少征或許漏征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包養

第四十七條 對私運行動,海關追征稅款、滯納金的,不受前條規則刻日的限制,并有權審定應徵稅額。

第四十八條 海關發明海關監管貨色因徵稅人、扣繳任務人違背規則形成少征或許漏征稅款的,應該自徵稅人、扣繳任務人應交納稅款之日起三年內追征稅款,并自應交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少征或許漏征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第四十九條 海關可以對徵稅人、扣繳任務人欠繳稅款的情形予以通知佈告。

徵稅人未繳清稅款、滯納金且未向海關供給擔保的,經直屬海關關長或許其受權的附屬海關關長批準,海關可以依照規則告訴移平易近治理機構對徵稅人或許其法定代表人依法采取限制出境辦法。

第五十條 徵稅人、扣繳任務人未依照規則的刻日交納或許解繳稅款的,由海關責令其期限交納;過期仍未交納且無合法來由的,經直屬海關關長或許其受權的附屬海關關長批準,海關可以實行下列強迫履行辦法:

(一)書面告訴銀行業金融機構劃撥徵稅人、扣繳任務人金額相當于應徵稅款的存款、匯款;

(二)查封、拘留收禁徵稅人、扣繳任務人價值相當于應徵稅款的貨色或許其他財富,依法拍賣或許變賣所查封、拘留收禁的貨色或許其他財富,以拍賣或許變賣所得抵繳稅款,剩余部門退還徵稅人、扣繳任務人。

海關實行強迫履行時,對未交納的滯納金同時強迫履行。

第五十一條 海關發明多征稅款的,應該實時告訴徵稅人打點退還手續。

徵稅人發明多繳稅款的,可以自交納包養稅款之日起三年內,向海關書面請求退還多繳的稅款。海關應該自受理請求之日起三旬日外調實并告訴徵稅人打點退還手續,徵稅人應該自收到告訴之日起三個月內打點退還手續。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徵稅人自交納稅款之日起一年內,可以向海關請來到母親的側翼,傭人端來了桌上已經準備好的茶水和水果,然後悄悄的離開了側翼,關上了門,只剩下母女倆一個人私下說求退還關稅:

(一)已征入口關稅的貨色,因品德、規格緣由或許不成抗力,一年內原狀復運出境;

(二)已征出口關稅的貨色,因品德、規格緣由或許不成抗力,一年內原狀復運進境,并已從頭交納因出口而退還的國際環節有關稅收;

(三)已征出口關稅的貨色,因故未裝運出口,申報退關。

請求退還關稅應該以書面情勢提出,并供給原繳款憑證及相干材料。海關應該自受理請求之日起三旬日外調實并告訴徵稅人打點退還手續。徵稅人應該自收到告訴之日起三個月內打點退還手續。

依照其他有關法令、行政律例規則應該退還關稅的,海關應該依法予以退還。

第五十三條 依照規則退還關稅的,應該加算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錢。

第五十四條 對躲避本法第二章、第三章有關規則,不具有公道貿易目標而削減應徵稅額的行動,國度可以采取調劑關稅等包養網反躲避辦法。

第五十五條 報關企業接收徵稅人的委托,以徵稅人的名義打點報關徵稅手續,因報關企業違背規則形成海關少征、漏征稅款的,報關企業對少征或許漏征的稅款及其滯納金與徵稅人承當徵稅的連帶義務。

報關企業接收徵稅人的委托,以報關企業的名義打點報關徵稅手續的,報關企業與徵稅人承當徵稅的連帶義務。

第五十六條 除不成抗力外,在保管海關監管貨色時代,海關監管貨色損毀或許滅掉的,對海關監管貨色負有保管任務的單元或許小我應該承當響應的徵稅義務。

第五十七條 未實行徵稅任務的徵稅人有合并、分立情況的,在合并、分立前,應該向海關陳述,依法繳清稅款、滯納金或許供給擔保。徵稅人合并時未繳清稅款、滯納金或許未供給擔保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許不符合法令人組織持續實行未實行的徵稅任務;徵稅人分立時未繳清稅款、滯納金或許未供給擔保的,分立后的法人或許不符合法令人組織對未實行的徵稅任務承當連帶義務。

徵稅人在減免稅貨色、保稅貨色監管時代,有合并、分立或許其他資產重組情況的,應該向海關陳述;依照規則需求繳稅的,應該依法繳清稅款、滯納金或許供給擔保;依照規則可以持續享用減免稅、保稅的,應該向海關打點變革徵稅人的手續。

徵稅人未實行徵稅任務或許在減免稅貨色、保稅貨色監管時代,有閉幕、包養破產或包養網許其他依法終止運營情況的,應該在清理前向海關陳述。海關應該依法清繳稅款、滯納金。

第五十八條 海關征收的稅款優先于無擔保債務,法令還有規則的除外。徵稅人欠繳稅款產生在徵稅人以其財富設定典質、質押之前的,稅款應該先于典質權、質權履行。

徵稅人欠繳稅款,同時被行政機關處以罰款、充公守法所得,其財富缺乏以同時付出的,應該先交納稅款。

第五十九條 稅款、滯納金應該依照國度有關規則實時繳進國庫。

退還稅款、利錢觸及從國庫中退庫的,依照法令、行政律例有關國庫治理的規則履行。

第六十條 稅款、滯納金、利錢等應該以國民幣盤算。

進出口貨色、進境物品的價錢以及有關所需支出以國民幣以外的貨泉盤算的,依照徵稅人完成申報之日的計包養征匯率折合為國民幣盤算。

前款所稱計征匯率,是指依照海關總署規則斷定的每日天期當日的國民幣匯率中心價。

第六十一條 海關因關稅征收的需求,可以依法向有關當局部分和機構查詢徵稅人的成分、賬戶、資金往來等觸及關稅的信息,有關當局部分和機構應該退職責范圍內予以協助和共同。海關獲取的觸及關稅的信息只能用于關稅征收目標。

第六章 法令義務

第六十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海關賜與正告;情節嚴重包養的,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實行徵稅任務的徵稅人有合并、分立情況,在合并、分立前,未向海關陳述;

(二)徵稅人在減免稅貨色、保稅貨色監管時代,有合并、分立或許其他資產重組情況,未向海關陳述;包養網

(三)徵稅人未實行徵稅任務或許在減免稅貨色、保稅貨色監管時代,有閉幕、破產或許其他依法終止運營情況,未在清理包養網前向海關陳述。

第六十三條 徵稅人欠繳應徵稅款,采取轉移或許躲匿財富等手腕,妨害海關依法追征欠繳的稅款的,除由海關追征欠繳的稅款、滯納金外,處欠繳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四條 扣繳任務人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的,由海關向徵稅人追征稅款,對扣繳任務人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五條 對本法第六十二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規則以外其他違背本律例定的行動,由海關按照《中華國民共和國海關法》等法令、行政律例的規則處分。

第六十六條 徵稅人、扣繳任務人、擔保人對海關斷定徵稅人、商品回類、貨色原產地、徵稅地址、計征方法、計稅價錢、實用稅率或許匯率,決議減征或許免征稅款,確認應徵稅額、補繳稅款、退還稅款以及加收滯納金等征稅事項有貳言的,應該依法先向上一級海關請求行政復議;對行政復經過議定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國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當事人對海關作出的前款規則以外的行政行動不服的,可以依法請求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國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六十七條 違背本律例定,濫用權柄、玩忽職守、徇情枉法或許泄露、不符合法令向別人供給在實行職責中知悉的貿易機密、小我隱私、小我信息的,依法賜與處罰。

第六十八條 違背本律例定,組成犯法的,依法究查刑事義務。

第七章 附則

第六十九條 《中華國民包養網共和國海南不受拘束商業港法》對海南不受拘束商業港的關稅事宜還有規則的,按照其規則。

第七十條 入口環節海關代征稅的征收治理,實用關稅征收治理的規則。

船舶噸稅的征收,《中華國民共和國船舶噸稅法》未作規則的,實用關稅征收治理的規則。

第七十一條 從事免稅商品批發營業應該顛末批準,詳細措施由國務院規則。

第七十二條 本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實施。《中華國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同時廢除。

附:中華國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注:《中華國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包養網》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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