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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恒lawyer firm 關於上海泰坦科技股份無限公司
北京德恒lawyer firm 關於上海泰坦科技股份無限公司
釋 義
在本法令看法中,除非文義還有所指,下列簡稱和詞語具有以下寄義:
泰坦股份 /公司/發
指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無限公司
行人
上海泰坦化學無限公司,於 2012 年 7 月 2 日改名
泰坦無限 指
為上海泰坦科技無限公司,均系刊行人前身
上海威派 指 上海威派投資徵詢無限公司
河北財產基金 指 河北財產基金創業投資無限公司
河北財產投資 指 河北財產投資治理無限公司
上海裕澤 指 上海裕澤投資治理無限公司
上海丹豐 指 上海丹豐創業投資合股企業(無限合股)
創業接力 指 上海創業接力投資中間(無限合股)
上海的景觀嘉創業接力投資中間(無限合股),改名後
景嘉創投 指
為上海的景觀嘉創業接力創業投資中間(無限合股)
上海科創 指 上海科技創業投資股份無限公司
創業擔保 指 上海創業接力融資擔保無限公司
上海茂豐 指 上海茂豐投資治理合股企業(無限合股)
上海受豐 指 上海受豐信息技巧無限公司
上海創豐 指 上海創豐昕船創業投資合股企業(無限合股)
溫州東楷 指 溫州東楷富文創業投資合股企業(無限合股)
原名廈門創豐昕華創業投資合股企業(無限合股),
創豐昕華 指 後於 2020 年 11 月改名為天津創豐昕華創業投資合
夥企業(無限合股)
鐘鼎投資 指 姑蘇鐘鼎五號股權投資基金合股企業(無限合股)
姑蘇鐘鼎五號青藍股權投資基金合股企業(無限合
鐘鼎青藍 指
夥)
古交金牛 指 古交金牛匯富創業投資企業(無限合股)
寧波保稅區創豐長茂創業投資合股企業(無限合
寧波創豐 指
夥)
北京德恒lawyer firm 關於上海泰坦科技股份無限公司
國投創豐 指 國投創豐投資治理無限公司
蒂凱姆 指 上海蒂凱姆實業無限公司
坦聯化工 指 上海坦聯化工科技無限公司
泰鉑生物 指 南京泰鉑生物科技無限公司
成都泰坦 指 成都泰坦恒隆科技無限公司
迪索化工 指 日照迪索化工無限公司
萬索信息 指 上海萬索信息技巧無限公司
阿達瑪斯 指 上海阿達瑪斯試劑無限公司
港聯宏 指 上海港聯宏風險品運輸無限公司
中文:泰坦科技(噴鼻港)無限公司
噴鼻港泰坦 指 英文:TIT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HK)
CO., LIMITED
泰坦成長 指 上海泰坦企業成長無限公司
坦泰生物 指 上海坦泰生物科技無限公司
上海鏡襄 指 上海鏡襄國際商業無限公司
寧波冠泰 指 寧波冠泰科技無限公司
上海修稼 指 上海修稼供給鏈治理無限公司
上海九柱 指 上海九柱科技無限公司
泰坦聚源 指 上海泰坦聚源生物科技無限公司
杭州微源 指 杭州微源檢測技巧無限公司
寧波萃英 指 寧波萃英化學技巧無限公司
泰坦恒源 指 上海泰坦恒源生物科技無限公司
上海復享 指 上海復享光學股份無限公司
武漢瀚海 指 武漢瀚海新酶生物科技無限公司
原上海市工商行政治理局,現已改名為上海市市場
上海市工商局 指
監視治理局
德恒/本所 指 北京德恒lawyer firm
中信證券/主承銷
指 中信證券股份無限公司
商/保薦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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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夜信 指 年夜信管帳師firm (特別通俗合股)
本所出具的德恒 02F20210530-00002 號《北京德恒
《lawyer 任務陳述》 指 lawyer firm 關於上海泰坦科技股份無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對象刊行 A 股股票的lawyer粉光 任務陳述》
本所出具的德恒 02F20210530-00001 號《北京德恒
本法令看法 指 lawyer firm 關於上海泰坦科技股份無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對象刊行 A 股股票的法令看法》
《上海上海泰坦科技股份無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
《召募闡明書》 指
定對象刊行 A 股股票召募闡明書》
年夜信出具的刊行人 2020 年度的年夜信審字[2021]第
《審計陳述》 指
《 2020 年 年 度 報
指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無限公司 2020 年年度陳述》
告》
《2021 年半年度報
指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無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陳述》
告》
年夜信為本次刊行出具的《上海泰坦科技股份無限公
《上次召募資金使
指 司上次召募資金應用情形審核陳述》(年夜信專審字
用情形審核陳述》
[2021]第 4-00239 號)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無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對
《刊行預案》 指
象刊行 A 股股票預案》
《公司法》 指 《中華國民共和國公司法》
《證券法》 指 《中華國民共和國證券法》
《治理措施》 指 《科創板上市公司證券刊行註冊治理措施(試行)》
《審核規定》 指 《科創板上市公司證券刊行上市審核規定》
《實行細則》 指 《科創板上市公司證券刊行承銷實行細則》
《上市規定》 指 《上海證券買賣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定》
《刊行監管問答——關於領導規范上市公司融資
《刊行監管問答》 指
行動的監管請求(修訂版)》
《公司章程》 指 現大理石行有用的《上海泰坦科技股份無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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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買賣所 指 上海證券買賣所
中國證監會/證監
指 中國證券監視治理委員會
會
陳述期 指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
中華國民共和國,為本法令看法之目標,不包含噴鼻
中國 指
港特殊行政區、澳門特殊行政區和臺灣地域
元(萬元、億元) 指 國民幣元(國民幣萬元、國民幣億元)
北京德恒lawyer firm 關於上海泰坦科技股份無限公司
北京德恒lawyer 電熱爐firm
關於上海泰坦科技股份無限公司
法令看法
德恒 02F20210530-00001 號
致:上海泰坦科技股份無限公司
北京德恒lawyer firm 依據與刊行人簽訂的《專項法令參謀協定》,接收刊行
人的委托,擔負刊行人本次向特定對象刊行 A 股股票事宜的專項法令參謀。本
所依據《公司法》《證券法》以及《治理措施》等相干法令、律例、部分規章和
規范性文件的規則,並參照中國證監會關於《公然刊行證券公司信息表露的編報
規定第 12 號-公然刊行證券的法令看法書和lawyer 任務陳述》的請求,依照lawyer
行業公認的營業尺度、品德規范和勤懇盡責精力,就本次刊行相干事宜出具本法
律看法。
一、lawyer 應該講明的事項
的真正的性、正確性、完全性停止瞭謹慎的核對和驗證,就有關事項訊問瞭刊行人
的相干擔任職員和經辦職員並停止瞭需要的會商。刊行人已向本所許諾:
(1)其
供給的文件的復印件與原件在情勢上和內在的事務上完整分歧;(2)文件的內在的事務真正的、
正確、完全、有用且無漏掉;(3)文件上的簽字和/或印章真正的、有用;(4)簽
署該等文件的各方已就該等文件的簽訂獲得並完成所需的各項受權及批準法式;
(5)一切對本法令看法有影響的現實和文件均已向本所lawyer 表露,無任何隱瞞、
漏掉。
據支撐的現實,或許基於本所及本所lawyer 專門研究無法核對及作出判定的主要現實,
本所依靠於當局部分、刊行人、其他有關單元或有關人士出具或供給的證實文件
或專門研究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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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和中國現行法令、律例和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則頒發法令看法,而不合錯誤中國之
外的任何其他司法管轄區域的法令題目頒發看法。
《lawyer firm 從事證券法令營業治理措施》
和《lawyer firm 證券法令營業行使職權規定(試行)》等規則及本法令看法出具日以
前曾經產生或許存在的現實,嚴厲實行瞭法定職責,遵守瞭勤懇盡責和老實信譽
準繩,停止瞭充足的核對驗證,包管本法令看法所認定的現實真正的、正確、完全,
所頒發的結論性看法符合法規、正確,不存在虛偽記錄、誤導性陳說或許嚴重漏掉,
並承當響應法令義務。
計、審計、資產評價、投資決議計劃、財政剖析等法令之外的專門研究事項和陳述頒發意
見;本地點本法令看法中關於有關報表、財政審計和資產評價等文件中的某些數
據和結論的援用,並不料味著本所對這些數據和結論的真正的性和正確性作出任何
昭示或默示的包管,關於該等外容本所及本所lawyer 無核對和作出判定的恰當標準。
關於從國傢機關、具有治理公同事務本能機能的組織、管帳師firm 、資產評價機構、
資信評級機構、公證機構(統稱“公共機構”)直接獲得或本所lawyer 從公共機構
抄寫、復制的文書或資料,本所lawyer 直接作為出具本法令看法的根據。
監會的審查請求援用本法令看法和法令看法的相干內在的事務,但刊行人作上述援用時,
配線
不得因援用而招致法令上的歧義或誤解。
任何人不得向第三方表露本法令看法的內在的事務或作單方面的、不完全的引述,也不得
用於任何其他目標。
基於上述,本所lawyer 依據現行法令、律例、部分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請求,
依照我國lawyer 行業公認的營業尺度、品德規范和勤懇盡責精力,就本次刊行相干
事宜出具本法令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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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文
一、本次刊行的批準和受權
(一)刊行人董事會、股東年夜會對本次刊行的批準
瞭《關於公司合適向特定對象刊行股票前提的議案》
《關於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
對象刊行 A 股股票計劃的議案》《關於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對象刊行 A 股股票
預案的議案》《關於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對象刊行 A 股股票刊行計劃的論證分
析陳述的議案》《關於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對象刊行 A 股股票召募資金應用的
可行性剖析陳述的議案》
《關於公司上次召募資金應用情形陳述的議案》
《關於公
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對象刊行 A 股股票攤薄即期報答與彌補辦法及相干主體許諾
的議案》《關於公司將來三年(2021-2023 年)股東分紅報答計劃的議案》《關於
提請公司股東年夜會受權公司董事會全部權力打點本次向特定對象刊行股票詳細事宜
的議案》
《關於召開上海泰坦科技股份無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姑且股東年夜會的議
案》等與本次刊行有關的議案。
經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前述董事會就本次刊行的計劃、本次刊行計劃的論證
剖析陳述、本次召募資金應用的可行性陳述及其他必需明白的事項作出瞭決定,
自力董事對本次刊行計劃的論證剖析陳述頒發瞭專項看法,合適《治理措施》第
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則。
經由過程瞭《關於公司合適向特定對象刊行股票前提的議案》
《關於公司 2021 年度向
特定對象刊行 A 股股票計劃的議案》《關於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對象刊行 A 股
股票預案的議案》《關於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對象刊行 A 股股票刊行計劃的論
證剖析陳述的議案》《關於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對象刊行 A 股股票召募資金運
用的可行性剖析陳述的議案》
《關於公司上次召募資金應用情形陳述的議案》
《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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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對象刊行 A 股股票攤薄即期報答與彌補辦法及相干主體
許諾的議案》
《關於公司將來三年(2021-2023 年)股東分紅報答計劃的議案》
《關
於提請公司股東年夜會受權公司董事會全部權力打點本次向特定對象刊行股票詳細事
宜的議案》等與本次刊行有關的議案。
經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本次股東年夜會明白瞭本次刊行股票的品種和多少數字、發
行方法、刊行對象、訂價方法或價錢區間、召募資金用處、決定的有用期、對董
事會打點本次刊行詳細事宜的受權等必需明白的事項,合適《治理措施》第十八
條規則。
(二)本次刊行尚需獲得的批準
依據《公司法》《證券法》及《治理措施》等有關法令、律例的規則,刊行
人本次刊行請求尚需取得上交所的審核批准並在中國證監會實行刊行註冊法式。
綜上,本所經辦lawyer 以為,刊行人本次刊行曾經董事會、股東年夜會依法定程
序作出批準本次刊行的決定,本次刊行尚需取得上交所的審核批准並在中國證監
會實行刊行註冊法式。依據《公司法》《證券法》及《治理措施》等相干法令、
律例、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規則,刊行人董事會、股東年夜會就本次刊行
作出的相干決定符合法規有用。股東年夜會受權董事會打點有關本次刊行相干事宜的授
權范圍、法式符合法規有用。
二、刊行人本次刊行的主體標準
(一)刊行人系依法建立的股份無限公司且其股票已在上交所科創板上市
刊行人前身泰坦無限成立於 2007 年 10 月 18 日,並於 2013 年 5 月 8 日依法
按經審計的賬面凈資產值折股全體變革為股份無限公司,刊行人建立及全體變革
為股份無限公司合適那時的法令、律例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則。
初次公然刊行股票註冊的批復》
(證監允許[2020]2231 號),批准刊行人初次公然
刊行股票的註冊請求。2020 年 10 月 29 日,上交所宣佈《關於上海泰坦科技股
份無限公司國民幣通俗股股票科創板上市買賣的通知佈告》(上證通知佈告(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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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90 號),載明刊行人 A 股股票在上交所科創板上市買賣,刊行人 A 股股
本為 7,624.896 萬股。
(二)刊行人的符合法規存續狀態
刊行人現持有上海市市場監視治理局於 2020 年 12 月 7 日核發的《營業執照》
(同一社會信譽代碼為 91310000667780236Q),截至本法令看法出具之日,刊行
報酬符合法規存續的“你怎麼在這裡啊!”玲妃從魯漢房間出來。股份無限公司,不存在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規則需求
終止或閉幕的情況。
刊行人股票已在上交所科創板上市買賣,刊行人股票簡稱“泰坦科技”,股
票代碼:688133。截至本法令看法出具之日,刊行人股票連續在上交所科創板上
市買賣,不存在《證券法》《上市規定》規則需求終止上市的情況。
綜上所述,本所經辦lawyer 以為,截至本法令看法出具日,刊行報酬符合法規存續
的股份無限公司,不存在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規則需求終止或閉幕的情
形。同時,刊行人股票已在上交所上市買賣,不存在根據《證券法》
《上市規定》
規則需求終止上市的情況,刊行人具有本次刊行的主體標準。
三、本次刊行的本質前提
本次刊行系刊行人向特定對象刊行股票,本所經辦lawyer 依據《公司法》《證
券法》《治理措施》和《實行細則》等相干法令、律例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則,對
刊行人本次刊行的本質前提逐項核對如下:
(一)本次刊行合適《公司法》和《證券法》的相干規則
本次刊行的股份與刊行人曾經刊行的股份同股同權,合適《公司法》第一百二十
六條的規則。
開勸誘和變相公然的方法,合適《證券法》第九條第三款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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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刊行合適《治理措施》規則的向特定對象刊行股票的相干前提
的情況:
(1)依據《上次召募資金應用情形審核陳述》,刊行人不存在私行轉變上次
召募資金用處未作改正或許未經股東年夜會承認的情況,刊行人不存在《治理措施》
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則的情況。
(2)依據刊行人的《審計陳述》和《2020 年年度陳述》,刊行人 2020 年度
財政報表在一切嚴重方面依照企業管帳原則的規則編制,公允反應瞭刊行人
結果和現金流量。刊行人比來一年財政報表的編制和表露不存在在嚴重方面不符
合企業管帳原則或許相干信息表露規定的規則的情況。比來一年財政管帳陳述不
存在被出具否認看法或許無法表現看法的審計陳述的情況。刊行人已於 2021 年
表露任務。刊行人不存在《治理措施》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則的情況。
(3)依據刊行人出具的闡明以及刊行人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等治理職員調
查表,並經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刊行人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等治理職員比來三年
不存在遭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分,或許比來一年遭到證券買賣所公然訓斥的情況。
刊行人不存在《治理措施》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則的情況。
(4)依據刊行人出具的闡明以及刊行人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等治理職員調
查表,並經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截至本法令看法出具之日,刊行人及其現任董事、
監事和高等治理職員不存在因涉嫌犯法正在被司法機關立案偵察或許涉嫌守法
違規正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查詢拜訪的情況。刊行人不存在《治理措施》第十一條第
(四)項規則的情況。
(5)依據刊行人出具的闡明以及刊行人控股股東、現實把持人查詢拜訪表,並
經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刊行人控股股東、現實把持人比來三年不存在嚴重傷害損失發
行人好處或許投資者符合法規權益的嚴重守法行動。刊行人不存在《治理措施》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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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第(五)項規則的情況。
(6)依據刊行人出具的闡明以及相干當局部分出具的證實,並經本所經辦
lawyer 核對,刊行人比來三年不存在嚴重傷害損失投資者符合法規權益或許社會公共好處的
嚴重守法行動,不存在《治理措施》第十一條第(六)項規則的情況。
(1)依據《刊行預案》和《召募闡明書》,刊行人召募資金將用於泰坦科技
性命迷信總部園項目和彌補活動資金。公司本次刊行均繚繞公司現有主營營業開
展,本次召募資金投向屬於科技立異範疇,將晉陞公司高端產物研發制造實力,
加強入口替換才能,並增進財產鏈全體技巧程度進步。本次刊行召募資金應用符
合《治理措施》第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則。
(2)依據《刊行預案》
《召募闡明書》和《上海泰坦科技股份無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對象刊行 A 股股票召募資金應用的可行性剖析陳述》並經本所經辦
lawyer 核對,本次刊行召募資金應用合適國傢財產政策和有關周遭的狀況維護、地盤治理
等法令、行政律例規則,合適《治理措施》第十二條第(二)項的規則。
(3)依據《刊行預案》及刊行人出具的闡明,本次刊行召募資金投資項目
合適刊配線行人的營業成長標的目的和計謀結構,本次刊行召募資金投資項目實行後,發
行人營業構造不會發生較年夜變更,不會與持股 5%以上股東及其把持的其他企業
新增組成嚴重晦氣影響的同業競爭、顯掉公正的聯繫關係買賣,或許嚴重影響公司生
產運營的自空調工程力性。本次刊行召募資金應用合適《治理措施》第十二條第(三)項
的規則。
依據刊行人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經過議定議、2021 年第二次姑且股東年夜會
決定和《刊行預案》等相干文件,經逐項檢討,刊行人本次刊行計劃合適《治理
措施》的相干規則,詳細如下:
(1)本次刊行的刊行對象為不跨越 35 名合適中國證監會、上交所規則前提
的投資者,合適《治理措施》第五十五條的規則。
北京德恒lawyer firm 關於上海泰坦科技股份無限公司
(2)本次刊行的訂價基準日為本次刊行的刊行期首日,刊行價錢不低於定
價基準日前 20 個買賣日公司股票買賣均價的 80%,合適《治理措施》第五十六
條和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則。
(3)本次刊行經由過程詢價方法斷定刊行價錢,終極刊行價錢在本次向特定對
象刊行請求取得中國證監會的註冊文件後,依照相干法令、律例的規則和監管部
門的請求,依據詢價成果由董事會依據股東年夜會的受權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協商斷定。合適《治理措施》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則。
(4)刊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覺行停止之日起 6 個月內不得讓渡,合適《管
理措施》第五十九條的規則。
“題目 9”的規則
依據《刊行預案》並經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刊行人召募資金投資項目標實行
主體為刊行人及其全資子公司上海泰坦聚源生物科技無限公司,不觸及與別人進
行一起配合,本次刊行均繚繞公司現有主營營業睜開,不會招致與刊行人控股股東、
現實把持人呈現同業競爭的情況。本所經辦lawyer 以為,本次刊行關於募投項目實
施方法合適《再融資營業若幹題目解答(一)》“題目 9”的規則。
依據《刊行預案》並經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刊行人本次向特定對象刊行 A
股股票總金額不跨越 105,434.59 萬元,擬用於彌補活動資金的金額不跨越
集資金頂用於彌補活動資金範圍的請求。
依據《刊行預案》,刊行人本次刊行股票多燈具維修少數字不跨越本次向特定對象刊行前
公司總股本的 10%,合適《刊行監管問答》關於刊行股票多少照明數字的請求。
依據《上次召募資金應用情形審核陳述》並經本所經辦lawyer 木工工程核對,刊行人前
次召募資金投向未產生變革且按打算投進,刊行人向特定對象刊行股票董事會決
議日間隔上次召募資金到位日不少於 6 個月,合適《刊行監管問答》關於刊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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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距離的請求。
依據《2021 年半年度陳述》、刊行人闡明及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刊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額較年夜、刻日較長的買賣性金融資產和可供
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別人金錢、委托理財等財政性投資的情況,合適《刊行監
管問答》關於財政性投資的請求。
綜上,本所經辦lawyer 以為,刊行人本次刊行合適《公司法》
《證券法》
《治理
措施》《再融資營業若幹題目解答(一)》《刊行監管問答》等相干法令、律例及
規范性文件規則的向特定對象刊行股票的本質前提。
四、刊行人的建立
(一)刊行人的建立方法
刊行人系由上海泰坦科技無限公司全體變革建立的股份無限公司。泰坦無限
的全部股東作為倡議人於 2013 年 4 月 22 日配合簽署瞭《上海泰坦科技股份無限
公司倡議人協定》,各倡議人決議以經年夜華管帳師firm 審計的泰坦無限凈資產
其他 58,239,287.69 元計進股份公司本錢公積金。
刊行人建立時的股份總數 3,900.00 萬股,均為通俗股,每股面值 1 元,各發
起人及認購股份數、持股比例如下:
序號 股東稱號 持股數(股) 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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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股東稱號 持股數(股) 持股比例(%)
算計 3,900.0000 100.0000
(二)刊行人的建立法式
依據刊行人供給的材料並經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刊行人創建年夜會的召集、召
開法式及所議事項合適有關法令、律例以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則。刊行人建立法式、
標準、前提和方法等均合適有關法令、律例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則,並在市場監視
治理部分依法打點瞭相干掛號手續。
(三)刊行人建立經過歷程中資產評價及驗資情形
依據刊行人供給的材料並經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刊行人全體變革建立經過歷程中
的審計、資產評價及驗資事宜曾經實行需要的法式,合適有關法令、律例和規范
性文件的規則。
五、刊行人的自力性
(一)刊行人的資產完全
經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截至本法令看法出具之日,刊行人擁有自力完全的生
產運營場合,自力擁有與主營營業相干的研發、采購和發賣體系及配套舉措措施等有
關資產的一切權和應用權,刊行人對一切資產有完整的把持安排權,不存在對控
股股東、現實把持人及其把持的其他企業的依靠情形。
(二)刊行人的機構自力
經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截至本法令看法出具之日,刊行人依法樹立瞭股東年夜
會、董事會、監事會等組織機構,聘請瞭自力董事;董事會下設計謀委員會、審
計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和考察委員會四個專門委員會,同時設置瞭董事會
北京德恒lawyer firm 關於上海泰坦科技股份無限公司
秘書清潔;刊行人已依據現實運營情形樹立相干營業部分。刊行人已依照《公司章程》
和外部規章軌制的相干規則樹立健全外部運營治理機構、自力行使運營治理權柄,
與控股股東、現實把持人及其把持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機構混淆的情況。
(三)刊行人的職員自力
人事和薪水治理軌制,自力於控股股東、現實把持人及其把持的其他企業。
規則與員工簽署瞭《休息合同》並自力為員工打點社會保險及交納住房公積金,
自力為員工發下班資。
員的董事會決定、股東年夜會決定及職工代表年夜會決定等材料,刊行人董事、監事
及高等治理職暗架天花板員的發生和任免合適有關法令、律例及《公司章程》規則。
刊行人總司理、副總司理、財政總監和董事會秘書等高等治理職員未在刊行人控
股股東、現實把持人及其把持的其他企業中擔負除董事、監事以外的其他職務,
未在控股股東、現實把持人及其把持的其他企業領薪;刊行人的財政職員未在控
股股東、現實把持人及其把持的其他企業中兼職。
(四)刊行人的財政自力
刊行人已樹立自力的財政核算系統,可以或許自力作出財政決議計劃,具有規范的財政會
計軌制和財政治理軌制。
現實把持人及其把持的其他企業共用銀行賬戶的情況。
核發的同一社會信譽代碼為 91310000667780236Q 的《營業執照》,刊行人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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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徵稅申報並交納稅款。
(五)刊行人的營業自力
其《公司章程》中商定以及工商掛號機關存案的運營范圍相符。本所經辦lawyer 核
查瞭刊行人從事上述營業所簽訂的合同及為實行合同而簽訂的其他相干文件、開
具的發票等材料,依據核對成果,刊行人的營業均以本身的名義自立實行,不存
在控股股東、現實把持人及其他聯繫關係方代刊行人簽訂相干合同或代刊行人實行業
務的情況。
《公司章程》並經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
刊行人具有與生孩子運營有關的營業系統及相干資產,其運營不依靠於股東或其他
聯繫關係方。
師核對,刊行人自力實行營業運營治理,自力承當義務與風險,股東均經由過程股東
年夜會對刊行人行使股東權力。
把持人及其把持的其他企業之間不存在對刊行人組成嚴重晦氣影響同業競爭,不
存在嚴重影響自力性或許顯掉公正的聯繫關係買賣。
綜上所述,本所經辦lawyer 以為,截至本法令看法出具之日,刊行人資產完全,
機構、職員、財政、營業自力,具有完全的營業系統和直接面向市場自力運營的
才能;與控股股東、現實把持人及其把持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對刊行人組成嚴重
晦氣影響同業競爭,不存在嚴重影響自力性或許顯掉公正的聯繫關係買賣。
六、刊行人的重要股東和現實把持人
本所經辦lawyer 檢驗瞭包含但不限於刊行人的工商材料、中國證券掛號結算有
限義務公司上海分公司供給的股東查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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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刊行人的前十年夜股東
依據刊行人供給的中國證券掛號結算無限義務公司上海分公司於 2021 年 6
月 30 日出具的《合並通俗賬戶和融資信譽賬戶前 200 名明細數據表》及《2021
年半年度陳述》,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刊行人前十年夜股東所持股份均已在中
國證券掛號結算無限義務公司上海分公司掛號註冊,上述股東所持股份符合法規有用。
(二)刊行人的控股股東、現實把持人
依據刊行人的工商掛號檔案材料、《合並通俗賬戶和融資信譽賬戶前 200 名
明細數據表》,並經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謝應波持有公
司股份 8,274,424 股,持股比例為 10.85%,並擔負公司董事長;張慶持有公司股
份 3,837,564 股,持股比例為 5.03%,並擔負公司董事兼總司理;張華持有公司
股份 3,837,564 股,持股比例為 5.03%,並擔負公司董事兼副總司理;許峰源持
有公司股份 3,837,564 股,持股比例為 5.03%,並擔負公司董事;王靖宇持有公
司股份 3,837,564 股,持股比例為 5.03%,並擔負公司董事、副總司理;張維燕
持有公司股份 1,131,780 股,持股比例為 1.48%,且其為公司董事長謝應波的配
偶。
簽訂瞭《關於配合把持上海泰坦化學無限公司並堅持分歧舉動的協定書》,商定
瞭關於公司嚴重事項的分歧舉動、關於各方所持公司股份的分歧舉動,有用期為
同簽訂瞭《關於配合把持上海泰坦科技股份無限公司並堅持分歧舉動的協定書》,
商定瞭關於公司嚴重事項的分歧舉動、關於各方所持公司股份的分歧舉動,有用
期為 7 年。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刊行人股東謝應波、張慶、張華、許峰源、
王靖宇、張維燕算計持有公司 32.47%的股份,謝應波為公司董事長,張慶為公
司董事兼總司理,張華、王靖宇、許峰源均為公司董事。刊行人股東謝應波、張
慶、張華、許峰源、王靖宇、張維燕算計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
東年夜會的決定發生嚴重影響。
是以,本所經辦lawyer 以為,刊行人股東謝應波、張慶、張華、許峰源、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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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王靖宇配合組成對公司的把持關系,為公司的控股股東、現實把持人,陳述
期內公司現實把持人未產生變更。
(三)本次刊行不會招致刊行人把持權產生變更
依據刊行人供給的中國證券掛號結算無限義務公司上海分公司於 2021 年 6
月 30 日出具的《合並通俗賬戶和融資信譽賬戶前 200 名明細數據表》及刊行人
供給的《2021 年半年度陳述》,並經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刊行人股東謝應波、張慶、張華、許峰源、王靖宇、張維燕算計持有公司 32.47%
的股份。依據《刊行預案》及《召募闡明書》,假定本次刊行股票多少數字為刊行上
限 7,624,896 股,且刊行人股東謝應波、張慶、張華、許峰源、王靖宇、張維燕
均未介入本次認購,則本次刊行完成後,刊行人的總股本為 83,873,856 股,刊行
人股東謝應波、張慶、張華、許峰源、王靖宇、張維燕算計仍將把持刊行人 29.52%
的股份,仍為刊行人的控股股東、現實把持人。據此,本次刊行不會招致刊行人
現實把持人的把持權產生變更。
(四)重要股東所持刊行人股份受限情形
依據刊行人供給的中國證券掛號結算無限義務公司上海分公司於 2021 年 6
月 30 日出具的《合並通俗賬戶和融資信譽賬戶前 200 名明細數據表》及相干資
料,並經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持有刊行人 5%以上股份
的重要股東中,僅彭震所持股份存在股份質“昨天你能解釋一下這個人就是魯漢嗎?”押的情況,其持有的股份質押多少數字合
計為 1,352,505 股,除上述情況外,持有刊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重要股東不存
在質押、解凍等權力受限的情況。
七、刊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化經過歷程
依據刊行人的工商材料及歷次股本演化的協定、公司章程、董事會決定、股
東(年夜)會決定、驗資陳述、《營業執照》等文件並經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本所
lawyer 經辦以為,刊行人建立時的股權(股份)設置、股本構造符合法規有用;刊行人
建立以來的歷次股本變更均已實行瞭需要的批準及存案手續,符合法規、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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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刊行人的營業
(一)刊行人運營范圍和運營方法
依據刊行人供給的營業執照及相干材料並經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刊行人現實
運營內在的事務與其營業執照中審定的運營范圍分歧,運營范圍和運營方法合適有關法
律、律例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則。
(二)刊行人在中國年夜陸以外的運營
依據年夜信審字[2020]第 4-00183 號《審計陳述》以及刊行人闡明及本所經辦
lawyer 謹慎核對,截至本法令看法出具之日,除刊行人子公司噴鼻港泰坦在中國噴鼻港
從事科研用儀器裝備、試劑及耗材化工原料及產物發賣、進出口、徵詢營業外,
刊行人未在中國年夜陸以外運營營業。
依據噴鼻港梁溫lawyer firm 出具的《關於泰坦科技(噴鼻港)無限公司法令看法
書》,噴鼻港泰坦系於 2012 年 7 月 30 日根據噴鼻港《公司條例》在噴鼻港註冊成立的
無限公司,公司註冊編號為 1779927,現任董事為張慶。截至 2021 年 7 月 30 日,
刊行人持有噴鼻港泰坦 600 萬股通俗股,為噴鼻港泰坦的獨一股東。
據此,本所lawyer 以為,刊行人在噴鼻港建立噴鼻港泰坦已獲得需要的受權和批準,
建立法式符合法規;而且,噴鼻港泰坦系按照噴鼻港特殊行政區的法令符合法規建立並有用存
續,其營業運營合適噴鼻港特殊行政區的法令,符合法規、合規、真正的、有用。
是以,本所經辦lawyer 以為,刊行人在中國年夜陸以外的運營運動符合法規、合規、
真正的、有用。
(三)刊行人的主營營業
足於中國的迷信辦事範疇,聚焦於科研立異的“試驗室場景”,專註於為科研工
作者、剖析檢測和東西的品質把持職員供給科研產物及相干配套辦事,並以科研試劑、
科研儀器及耗材和試驗室扶植及科研信息化辦事三年夜產物系統對外完成發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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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期內刊行人主營營業支出情形如下:
年度 2021 年度 1-6 月 輕隔間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
營業支出(元) 922,933,578.6木工6 1,384,484,733.77 1,144,096,948.96 925,611,269.94
主營營業支出(元) 922,933,578.66 1,384,390,116.12 1,144,096,948.96 925,568,205.73
主營營業支出占比 100.00% 99.99% 100.00% 100.00%
是以,本所經辦lawyer 以為,刊行人的支出重要來自其主營營業,刊行人的主
營營業凸起,陳述期內未產生過變革。
(四)刊行人的連續運營
經本所經辦lawyer 檢驗,刊行報酬永遠存續的股份無限公司。刊行人按照法令
的規則在其運營范圍內展開運營,截至本法令看法出具之日,刊行人依法有用存
續,生孩子運營正常,不存在根據國傢法令、律例、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規
定需求終止的情況;刊行人正在實行的嚴重合同中不存在能夠影響刊行人連續經
營才能的情況。
是以,本所經辦lawyer 以為,截至本法令看法出具之日,刊行人現實運營的主
要營業與經核準的運營范圍相符,合適有關法令、律例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則,且
刊行人的連續運營不存在法令妨礙。
九、聯繫關係買賣及同業競爭
(一)聯繫關係方
依據《公司法》《上市規定》《企業管帳原則第 36 號–聯繫關係方表露》等規范
性文件的有關規則,經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刊行人存在的聯繫關係方如下:
(1)如本法令看法註釋“六、刊行人的重要股東和現實把持人”所述,發
行人的控股股東、現實把持報酬謝應波、張慶、張華、許峰源、張維燕、王靖宇。
(2)刊行人控股股東、現實把持人控股、參股的公司、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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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渝田實業無限公司,成立於 2011 年 4 月 17 日,現持有上海市閔行區市
場監視治理局核發的《營業執照》
(同一社會信譽代碼:91310112572709656X),
居處為上海市閔行區瓶安路 1358 號 1 號樓 419 室,法定代表報酬田曉琴,註冊
本錢為 500 萬元,公司類型為無限義務公司(天然人投資或控股),運營刻日自
電信、金融營業),市場營銷謀劃,商務徵詢,car 租賃,景不雅design,修建裝修
裝潢工程的施工,修建裝飾資料、水性塗料、日用百貨、服裝衣飾、皮革制品、
化裝品、五金交電、電子產物、通信裝備、儀器儀表、機電裝備、car 配件、床
上用品、飯店用品、塑料制品的發賣,食物暢通(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干
部分批準前方可展開運營運動)。刊行人控股股東、現實把持人之一張華持有其
上海泰起源創治理徵詢無限公司,成立於 2021 年 3 月 5 日,現持有上海市
徐 匯 區 市 場 監 督 管 理 局 核 發 的 《 營 業 執 照 》( 統 一 社 會 信 用 代 碼 :
江,註冊本錢為 350 萬元,公司類型為無限義務公司(天然人投資或控股),經
營刻日自 2021 年 3 月 5 日至 2051 年 3 月 4 日,運營范圍為普通項目:企業治理
徵詢;信息徵詢辦事(不含允許類信息徵詢辦事);會議及展覽辦事(除依法須
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立展開運營運動)。刊行人控股股東、現實
把持人之一謝應波持有其 99%股權,刊行人董事會秘書定高翔持有其 1%股權。
上海泰坦合源私募基金治理無限公司,成立於 2021 年 5 月 17 日,現持有上
海 市 市 場 監 督 管 理 局 核 發 的 《 營 業 執 照 》( 統 一 社 會 信 用 代 碼 :
法定代表報酬支江,註冊本錢為 1000 萬元,公司類型為無限義務公司(天然人
投資或控股),運營刻日自 2021 年 5 月 17 日至無固按期限,運營范圍為普通項
目: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治理;創業投資基金治理辦事(須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
協會完成掛號存案前方可從事運營運動)(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
照依法自立展開運營運動)。刊行人控股股東、現實把持人之一謝應波直接及間
接持有其 54.65%股權,刊行人控股股東、現實把持人之一張慶持有其 15%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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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行人董事會秘書定高翔直接及直接持有其 15.35%股權。
序號 聯繫關係方姓名/稱號 與刊行人的聯繫關係關系
彭震、創豐昕華、溫州東楷、上海創豐、古交金牛、寧波創豐、
國投創豐為聯繫關係股東,算計持有刊行人 5%以上股份。
鐘鼎投資、鐘鼎青藍為聯繫關係股東,算計持有刊行人 5%以上股份。
截至本法令看法出具之日,刊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合營企業和聯營企業情形
如下:
序號 被投資單元稱號 與刊行人的聯繫關係關系 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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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監事、高等治理職員關系親密的傢庭成員
序號 姓名 與刊行人的聯繫關係關系
刊行人董事、監事、高等治理職員及其關系親密傢庭成員(包含配頭、怙恃、
配頭的怙恃、兄弟姐妹及其配頭、年滿十八周歲的後代及其配頭、配頭的兄弟姐
妹和後代配頭的怙恃)把持或有嚴重影響的企業、或由前述人士(自力董事除外)
擔負董事、高等治理職員的除刊行人及其子公司外的其他企業等為刊行人的聯繫關係
方,此等重要聯繫關係方包含如下:
序號 聯繫關係方稱號 與刊行人的聯繫關係關系
刊行人董事王林擔負董事並持股 29.50%的公
司
刊行人董事王林擔負董事長、總司理並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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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聯繫關係方稱號 與刊行人的聯繫關係關系
刊行人董事王林持有 99%合股份額的合股企
業
刊行人董事王林配頭持股 41%,且刊行人董
事王林父親擔負履行董事的公司
刊行人自力董事孫健叫擔負履行董事並持股
刊行人自力董事孫健叫擔負董事長 並持股
刊行人前董事劉春松擔負履行董事、總司理
且持股 30%的公司
刊行人前董事劉春松擔負董事且持股 19%的
公司
刊行人前董事劉春松擔負董事且持股 30%的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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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聯繫關係方稱號 與刊行人的聯繫關係關系
刊行人前董事劉春松持有 99%合股份額的合
夥企業
刊行人前董事劉春松持有 49%合股份額的合
夥企業
刊行人前董事劉春松持有 20.68%合股份額的
合股企業
刊行人前董事劉春松持有 20.68%合股份額的
合股企業
刊行人前董事劉春松擔負履行董事 並持股
(二)刊行人與聯繫關係方之間的聯繫關係買賣
依據刊行人比來三年的審計陳述及刊行人《2021 年半年度陳述》並經本所經辦
lawyer 核對,刊行人陳述期內與聯繫關係方之間的聯繫關係買賣情形如下:
擔保能否
擔保方 被擔保方 擔保金額(元) 擔保肇端日 擔保到期日 曾經實行
終了
泰坦股份 蒂凱姆 10,000,000.00 2021.6.24 2025.6.24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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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能否
擔保方 被擔保方 擔保金額(元) 擔保肇端日 擔保到期日 曾經實行
終了
謝應波、張慶、張華、
許峰源、王靖宇、蒂 泰坦股份 1,500,000.00 2021.5.11 2023.11.5 否
凱姆
謝應波、張慶、張華、
泰坦股份 10,000,000.00 2021.4.20 2023.10.5 否
許峰源、王靖宇
泰坦股份 坦泰生物 140,000,000.00 2021.3.30 2034.3.14 否
謝應波、張慶、張華、
許峰源、王靖宇、蒂 泰坦股份 3,000,000.00 2021.3.29 2023.9.24 否
凱姆
謝應波、張慶 泰坦股份 10,000,000.00 2021.3.19 2023.3.18 否
張慶、張華、謝應波、
許峰源、張維燕、王 泰坦股份 5,000,000.00 2021.3.19 2025.1.19 否
靖宇
泰坦股份 蒂凱姆 3,000,000.00 2021.3.15 2023.10.9 否
泰坦股份 蒂凱姆 8,000,000.00 2021.3.12 2024.2.18 否
泰坦股份 蒂凱姆 20,000,000.00 2021.3.12 2025.3.11 否
謝應波、張慶、張華、
許峰源、王靖宇、蒂 泰坦股份 1,000,000.00 2021.3.11 2023.6.9 是
凱姆
張慶、謝應波、阿達
泰坦股份 10,000,000.00 2021.2.26 2025.2.26 否
瑪斯、蒂凱姆
泰坦股份 蒂凱姆 12,000,000.00 2021.2.3 2023.12.22 否
張慶、謝應波、張維
泰坦股份 5,000,000.00 2020.11.19 2023.11.17 否
燕、蒂凱姆
謝應波、張維燕,許
峰源,張華,張慶, 泰坦股份 10,000,000.00 2020.11.10 2023.11.9 否
王靖宇
泰坦股份 蒂凱姆 3,000,000.00 2020.9.30 2023.9.21 否
張慶、張華、謝應波、
許峰源、張維燕、王 泰坦股份 15,000,000.00 2020.9.22 2024.9.22 否
靖宇
謝應波、張慶、張華、
泰坦股份 2,000,000.00 2020.9.16 2023.3.15 是
許峰源、王靖宇、
謝應波、張維燕,許
峰源,張華、張慶、 泰坦股份 5,000,000.00 2020.9.7 2023.9.6 否
王靖宇
北京德恒lawyer firm 關於上海泰坦科技股份無限公司
擔保能否
擔保方 被擔保方 擔保金額(元) 擔保肇端日 擔保到期日 曾經實行
終了
謝應波、張維燕、許
峰源,張華、張慶、 泰坦股份 5,000,000.00 2020.8.28 2023.8.27 否
王靖宇
謝應波、張維燕、許
峰源、張華、張慶, 泰坦股份 4,000,000.00 2020.8.4 2023.8.3 否
王靖宇
謝應波、張維燕、許
峰源、張華、張慶、 泰坦股份 5,000,000.00 2020.8.3 2023.8.2 否
王靖宇
謝應波、張維燕、許
峰源、張華、張慶、 泰坦股份 5,000,000.00 2020.7.23 2024.7.15 否
王靖宇
謝應波、張維燕、許
峰源、張華、張慶、 泰坦股份 4,800,000.00 2020.7.17 2023.7.16 否
王靖宇
謝應波、張慶 泰坦股份 5,000,000.00 2020.7.7 2023.7.6 否
謝應波、張維燕、張
蒂凱姆 10,000,000.00 2020.6.30 2023.6.29 是
慶
謝應波、張維燕,許
峰源,張華,張慶, 泰坦股份 9,950,000.00 2020.6.24 2025.6.23 否
王靖宇
謝應波、張維燕,許
峰源,張華,張慶, 泰坦股份 2,000,000.00 2020.6.12 2023.6.11 是
王靖宇
謝應波、張維燕、許
峰源、張華、張慶、 泰坦股份 5,000,000.00 2020.6.5 2023.6.4 是
王靖宇
謝應波、張維燕、蒂
泰坦股份 7,680,000.00 2020.5.27 2025.4.“前兩天我在家裡休息真的生病了,至於是什麼病都只是一些多年來做的!”21 否
凱姆
謝應波、張維燕 蒂凱姆 10,000,000.00 2020.4.29 2023.4.21 是
張慶、張華、謝應波、
許峰源、張維燕、王 泰坦股份 5,000,000.00 2020.4.26 2023.2.23 是
靖宇
張慶、張華、謝應波、
泰坦股份 3,000,000.00 2020.4.1 2023.4.1 是
許峰源、張維燕
謝應波、張慶、張華、
許峰源、王靖宇、暗架天花板蒂凱 泰坦股份 2,000,000.00 2020.3.20 2022.9.16 是
姆
張慶、張華、王靖宇、 泰坦股份 1,000,000.00 2020.3.13 2023.3.12 是
北京德恒lawyer firm 關於上海泰坦科技股份無“靈飛,我真的很喜歡你,因為你是一個女孩突然,但誰在乎自己的人很細心,善良,限公司
擔保能否
擔保方 被擔保方 擔保金額(元) 擔保肇端日 擔保到期日 曾經實行
終了
謝應波、許峰源
張慶、張華、許峰源、
謝應波、張維燕、王 蒂凱姆 10,000,000.00 2020.3.6 2024.2.18 是
靖宇
張慶、張華、許峰源、
謝應波、張維水泥漆燕、王 蒂凱姆 10,000,000.00 2020.2.20 2024.2.18 是
靖宇
謝應波 泰坦股份 20,000,000.00 2020.2.7 2023.2.7 是
謝應波、張慶、張華、
許峰源、王靖宇、張 泰坦股份 2,200,000.00 2019.12.20 2023.12.20 是
維燕
謝應波、張慶、張華、
許峰源、王靖宇、蒂 泰坦股份 6,000,000.00 2019.11.29 2022.5.27 是
凱姆
謝應波、張慶、張華、
許峰源、王靖宇、張 泰坦股份 3,000,000.00 2019.11.29 2022.11.26 是
維燕
謝應波、張慶、張華、
許峰源、王靖宇、張 泰坦股份 2,000,000.00 2019.11.29 2022.11.26 是
維燕
謝應波、張慶、張華、
許峰源、王靖宇、張 泰坦股份 2,000,000.00 2019.11.29 2022.11.26 是
維燕
謝應波、張慶、張華、
許峰源、王靖宇、張 泰坦股份 3,000,000.00 2019.11.28 2022.11.26 是
維燕
港聯宏、謝應波、張慶、
泰坦股份 5,000,000.00 2019.11.22 2022.11.21 是
張維燕
謝應波、張慶、張華、
許峰源、王靖宇、蒂凱 泰坦股份 8,000,000.00 2019.11.18 2022.5.15 是
姆
謝應波、張慶、張華、
許峰源、王靖宇、張維 泰坦股份 5,000,000.00 2019.11.15 2023.11.13 是
燕、蒂凱姆
謝應波、張慶、張華、
許峰源、王靖宇、蒂凱 泰坦股份 1,500,000.00 2019.11.8 2022.5.6 是
姆
謝應波、張慶、張華、
泰坦股份 2,000,000.00 2019.9.30 2022.9.30 是
許峰源、張維燕、阿達
北京德恒lawyer firm 關於上海泰坦科技股份無限公司
擔保能否
擔保方 被擔保方 擔保金額(元) 擔保肇端日 擔保到期日 曾經實行
終了
瑪斯、蒂凱姆
謝應波、張慶、張華、
許峰源、王靖宇、張維 泰坦股份 2,500,000.00 2019.9.27 2023.9.26 是
燕、蒂凱姆
謝應波、張慶、張華、
許峰源、張維燕、阿達 泰坦股統包份 13,000,000.00 2019.9.26 2022.9.26 是
瑪斯、蒂凱姆
謝應波、張維燕、張慶、
呂夢、張華、田曉琴、 泰坦股份 4,000,000.00 2019.9.24 2022.8.11 是
許峰源、王靖宇、芮菁
港聯宏、謝應波、張慶、
泰坦股份 6,000,000.00 2019.9.20 2022.9.19 是
張維燕
謝應波、張維燕 泰坦股份 1,000,000.00 2019.9.12 2022.9.12 是
謝應波、張慶、張華、
許峰源、王靖宇、蒂凱 泰坦股份 4,500,000.00 2019.9.10 2022.3.13 是
姆
謝應波、張慶 泰坦股份 5,000,000.00 2019.8.28 2022.8.27 是
謝應波、張維燕、張慶、
泰坦股份 4,000,000.00 2019.8.21 2022.8.20 是
張華、許峰源、王靖宇
謝應波、張維燕、張慶、
呂夢、張華、田曉琴、 泰坦股份 1,000,000.00 2019.8.15 2022.8.14 是
許峰源、王靖宇、芮菁
謝應波、張維燕、張慶、
泰坦股份 4,800,000.00 2019.7.23 2022.7.22 是
張華、王靖宇、許峰源
謝應波、張維燕、張慶,
泰坦股份 7,000,000.00 2019.7.11 2022.7.11 是
港聯宏
泰坦股份、張慶、呂夢、
張華、田曉琴、許峰源、
蒂凱姆 6,000,000.00 2019.6.28 2022.6.26 是
謝應波、張維燕、王靖
宇、芮菁
謝應波、張慶、張維燕、
泰坦股份 5,000,000.00 防水2019.6.27 2022.6.26 是
張華、許峰源、王靖宇
謝應波、張慶、張維燕、
泰坦股份 5,000,000.00 2019.6.27 2019.12.26 是
張華、許峰源、王靖宇
謝應波、張維燕、張慶,
泰坦股份 5,000,000.00 2019.6.25 2022.6.24 是
港聯宏
謝應波、張維燕、張慶、
泰坦股份 2,000,000.00 2019.6.19 2022.6.18 是
張華、許峰源、王靖宇
謝應波、張慶、張華、 泰坦股份 6,000,000.00 2019.6.4 2019.11.29 是
北京德恒lawyer firm 關於上海泰坦科技股份無限公司
擔保能否
擔保方 被擔保方 擔保金額(元) 擔保肇端日 擔保到期日 曾經實行
終了
許峰源、王靖宇、蒂凱
姆
謝應波、張維燕 泰坦股份 15,000,000.00 2019.5.29 2022.己兩手空空,回到了醫院肯定是他的高射砲。3.28 是
張慶 泰坦股份 12,750,000.00 2019.5.29 2022.3.28 是
謝應波、張慶、張華、
許峰源、王靖宇、蒂凱 泰坦股份 8,000,000.00 2019.5.22 2019.11.17 是
姆
謝應波“我覺得一個人,你可以安靜?”玲妃無力、張慶、張華、
許峰源、王靖宇、蒂凱 泰坦股份 1,500,000.00 2019.5.14 2019.11.7 是
姆
泰坦股份 蒂凱姆 3,700,000.00 2019.5.14 2022.5.11 是
泰坦股份 蒂凱姆 3,300,000.00 2019.3.29 2022.3.26 是
謝應波、張慶、張維燕、
泰坦股份 5,000,000.00 2019.3.18 2022.3.17 是
張華、許峰源、王靖宇
謝應波、張維燕 泰坦股份 25,000,000.00 2019.3.13 2022.2.1 是
謝應波、張慶、張華、
許峰源、王靖宇、蒂凱 泰坦股份 4,500,000.00 2019.3.14 2019.9.9 是
姆
謝應波、張慶 泰坦股份 10,000,000.00 2018.12.5 2019.6.5 是
謝應波、張維燕、許峰
源、張華、張慶、王靖 泰坦股份 10,000,000.00 2018.11.20 2019.11.17 是
宇
謝應波、張維燕、許峰
源、張華、張慶、阿達 泰坦股份 6,000,000.00 2018.9.30 2019.9.24 是
瑪斯
謝應波、張維燕、許峰
源、張華、張慶、阿達 泰坦股份 8,000,000.00 2018.9.30 2019.9.24 是
瑪斯
謝應波、張維燕、許峰
源、張華、田曉琴、張
泰坦股份 4,800,000.00 2018.9.28 2019.9.27 是
慶、呂夢、王靖宇、芮
菁
謝應波、張維燕、許峰
源、張華、張慶、王靖 泰坦股份 5,000,000.00 2018.8.22 2019.2.21 是
宇
謝應波、張維燕、許峰
源、張華、張慶、王靖 泰坦股份 5,000,000.00 2018.8.3 2019.6.21 是
宇
謝應波、張維燕、許峰 泰坦股份 5,000,000.00 2018.6.27 2019.6.26 是
北京德恒lawyer firm 關於上海泰坦科技股份無限公司
擔保能否
擔保方 被擔保方 擔保金額(元) 擔保肇端日 擔保到期日 曾經實行
終了
源、張華、張慶、王靖
宇
謝應波、張維燕、許峰
源、張華、張慶、王靖 泰坦股份 8,000,000.00 2018.5.24 2019.5.23 是
宇、港聯宏
謝應波、張維燕、許峰
源、張華、張慶、王靖 泰坦股份 7,000,000.00 2018.4.26 2019.4.26 是
宇、港聯宏
謝應波、張慶 泰坦股份 7,000,000.00 2018.3.22 2019.3.21 是
謝應波 泰坦股份 15,000,000.00 2018.3.15 2019.3.15 是
謝應波、張慶 泰坦股份 5,000,000.00 2018.1.23 2019.1.22 是
謝應波 泰坦股份 10,000,000.00 2018.1.11 2019.1.11 是
謝應波 泰坦股份 5,000,000.00 2018.1.11 2019.1.11 是
謝應波、張慶 泰坦股份 10,000,000.00 2018.1.3 2018.12.4 是
單元:萬元
項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要害治理職員報答 161.39 457.94 439.77 364.15
(三)刊行人制訂的聯繫關係買賣公允決議計劃法式
經核對,刊行人制訂的《公司章程》
《股東年夜會議事規定》
《董事會議事規定》
《自力董事任務軌制》《聯繫關係買賣決議計劃軌制》中對刊行人聯繫關係方和聯繫關係買賣的認
503例患者後,幫助病區2水電維護號康復,並傳喚主任辦公室。
定、聯繫關係買賣的訂價準繩、聯繫關係買賣的決議計劃權限、聯繫關係買賣的回避軌制及聯繫關係交
易的信息表露等外容作出瞭明白規則。
綜上,經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本所經辦lawyer 以為,刊行人陳述期內的聯繫關係交
易訂價符合法規、公允,不存在傷害損失刊行人及其股東好處的情況。刊行人陳述期內的
聯繫關係買賣按照法令律例及刊行人那時的《公司章程》實行瞭響應的批準法式,不
存在違背那時法令、律例及刊行人那時《公司章程》規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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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同業競爭
人和控股股東及其聯繫關係方之間不存在同業競爭的情形。
人簽訂瞭《控股股東及現實把持人關於防止同業競爭的許諾》,作出如下許諾:
“一、截至本許諾簽訂之日,除刊行人外,本企業/自己不存在從事任何與刊行
人組成競爭或能夠組成競爭的產物生孩子或營業運營的情況。二、為防止對刊行人
的生孩子運營組成新的(或能夠的)、直接(或直接)的營業競爭,本企業/自己承
諾:除刊行人外,本企業/自己將不直接從事與刊行人雷同或相似的產物生孩子和
營業運營;本企業/自己將不會投資於任何與刊行人的產物生孩子和營業運營組成
競爭或能夠組成競爭的企業;本企業/自己包管將促使本企業/自己控股或本企業/
自己可以或許現實把持的企業(以下並稱“控股企業”)不直接或直接從事、介入或
停止與刊行人的產物生孩子和營業運營相競爭的任何運動;本企業/自己所參股的
企業,如從事與刊行人組成競爭的產物生孩子和營業運營,本企業/自己將防止成
為該等企業的控股股東或取得該等企業的現實把持權;如刊行人爾後進一個步驟拓展
產物或營業范圍,本企業/自己和控股企業將不與刊行人拓展後的產物或營業相
競爭,如本企業/自己和控股企業與刊行人拓展後的產物或營業組成或能夠組成
競爭,則本企業/自己將親身和促進控股企業采取辦法,以依照最年夜限制合適發
行人好處的方法加入該等競爭,包含但不限於:
(1)結束生孩子組成競爭或能夠構
成競爭的產物;
(2)結束運營組成或能夠組成競爭的營業;
(3)將相競爭的營業
讓渡給有關聯的第三方;(4)將相競爭的營業歸入到刊行人來運營。”
綜上,本所經辦lawyer 以為,刊行人的控股股東、現實把持報酬防止同刊行人
組成同業競爭作出的上述許諾是有用的,具有法令束縛力,同時其許諾對刊行人
好處的維護也是充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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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刊行人的重要財富
(一)地盤應用權及衡宇一切權
依據刊行人供給的材料並經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截至本法令看法書出具之日,
刊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地盤應用權的獲得符合法規、合規、真正的、有用。
抓漏 依據刊行人供給的材料並經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截至本法令看法書出具之日,
刊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衡宇一切權的獲得符合法規、合規、真正的、有用。
(二)租賃衡宇
刊行人及其子公司因運營的需求經由過程簽署租賃合同的方法租賃運營場合,根
據刊行人供給的材料並經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刊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簽署的該等
衡宇租賃合同符合法規有用,實行情形正常。
(三)常識產權
依據刊行人供給的材料並經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截至本法令看法出具之日,
刊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擁有註冊商標、專利權、盤算機軟件著作權、域名等常識
產權,該等常識產權的獲得對講機符合法規、合規、真正的、有用,不存在權屬法令膠葛或潛
在膠葛,不存在因擔保或第三方權力而限制該等權力行使的情形。
(四)重要運營裝備
依據刊行人供給的材料並經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刊行人擁有的重要運營裝備
處於正常應用經過歷程中,不存在無法應用的情門窗形,且為刊行人符合法規擁有,不存在產
權膠葛或潛伏膠葛。
(五)對外投資
經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刊行人對外投資公司,均依法有用存續,不存在因營
業刻日屆滿、股東會或股東年夜會決定閉幕、因合並或分立而閉幕、不克不及了債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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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被宣佈破產、違背法令律例被依法責令封閉及《公司章程》規則的其他需求
終止的情況。
十一、刊行人的嚴重債務債權
(一)嚴重合同
經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截至本法令看法出具之日,刊行人正在實行的嚴重合
同符合法規有用,不存在膠葛或爭議,合同的實行不存在對刊行人生孩子運營及本次發
行發生嚴重影響的潛伏風險。
(二)刊行人嚴重侵權之債
依據刊行人供給的材料並經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截至本法令看法出具之日,
刊行人不存在因周遭的狀況維護、常識產權、產物東西的品質、休息平安、人身權等緣由發生
的嚴重侵權之債。
(三)刊行人與聯繫關係方的嚴重債務債權關系及擔保情形
依據刊行人闡明並經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除本法令看法註釋“九、聯繫關係買賣
及同業競爭”部門所表露的聯繫關係買賣外,截至本法令看法出具日衛浴設備,刊行人與聯繫關係
方之間不存在其他嚴重債務債權關系。除本法令看法及《lawyer 任務陳述》已表露
的情況外,截至本法令看法出具日,刊行人也不存在其他為聯繫關係方供給擔保的情
況。
(四)刊行人金額較年夜的其他應收款和其他敷衍款
依據年夜信出具的《審計陳述》、刊行人《2021 年半年度陳述》及刊行人闡明
並經本所經辦lawyer 的核對,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刊行人金額較年夜的其他應收
款、敷衍款均屬於刊行人正常生孩子運營運動發生,其構成符合法規有用,不會對本次
刊行發生嚴重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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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刊行人嚴重資產變更及收買兼並
(一)刊行人合並、分立、增資擴股、削減註冊本錢及嚴重資產出售情形
經核對刊行人初次公然刊行股票並上市後的董事會、股東年夜會會經過議定議及公
開表露信息,刊行人自上市以來未產生合並、分立、削減註冊本錢以及嚴重資產
出售情形。刊行人建立以來的增資擴股情形詳見《lawyer 任務陳述》註釋第七部門
“刊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化經過歷程”。
經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刊行人的歷次增資擴股行動均已實行需要的法令法式,
合適那時的法令、律例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則。
(二)刊行人建立至今的嚴重收買情形
經核對刊行人初次公然刊行股票並上市後的董事會、股東年夜會會經過議定議及公
開表露信息,刊行人上市後不存在嚴重收買情形。
本所經辦lawyer 以為,刊行人上市後未停止過合並、分立、削減註冊本錢及出
售嚴重資產的行動;刊行人停止的增資擴股的行動,合適中法律王法公法律的規則,曾經
實行需要的法令手續。
十三、刊行人章程的制訂與修正
依據刊行人供給的《公司章程》及有關董事會決定、股東年夜會會經過議定議和會
議記載,本所經辦lawyer 以為,刊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及近三年的修正已實行
瞭法定法式,刊行人現行有用的公司章程系依照上市公司章程有關規則所草擬,
合適相干法令、律例及中國證監會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則,符合法規有用。
十四、刊行人股東年夜會、董事會、監事會議事規定及規范運作
(一)刊行人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
依據刊行人供給的材料並經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刊行人已依據《公司法》
《公
司章程》的規則,樹立瞭健全的公司法人管理機構,包含股東年夜會、董事會、監
事會以及運營治理層,別的,刊行人已樹立瞭股東年夜會議事規定、董事會議事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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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自力董事任務軌制、監事會議事規定,股東年夜會、董事會、自力董事、監事
會均能依照法令律例和刊行人制訂的相干軌制的規則實行職責。
(二)刊行人近三年股東年夜會、董事會、監事會召開情形
經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刊行人近三年股東年夜會、董事會、監事會會議記載、決
議等資料,刊行人近三年股東年夜會、董事會及監事會的召集、召開、決定內在的事務及
簽訂合適相干法令、律例、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規則,符合法規、合規、真正的、
有用。
十五、刊行人董事、監事及高等治理職員及其變更
(一)刊行人董事、監事、高等治理職員、焦點技巧職員任職情形
經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刊行人董事會由 9 名董事構成,此中自力董事 3 名,
非自力董事 6 名;刊行人監事會由 3 名監事構成,此中職工代表監事 1 人;刊行
人高等治理職員包含總司理、副總司理、董事會秘書、財政總監。刊行人現有高
級治理職員 5 名,分辨為董事兼總司理張慶,董事兼副總司理王靖宇,董事兼副
總司理張華,董事會秘書兼副總司理定高翔,財政總監周智洪。刊行人現任董事、
監事、高等治理職員和焦點技巧鋁門窗職員均具有擔負董事、監事、高等治理職員和核
心技巧職員的標準,其任職合適法令、律例、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則。
(二)刊行人近三年以來董事、監事高等治理職員及焦點技巧職員變更情形
依據刊行人闡明及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陳述期內刊行人董事、監事和高等管
理職員變更均實行瞭需要的法令法式,合適法令、律例及《公司章程》的規則,
為符合法規、有用,刊行人焦點技巧職員沒有產生嚴重變更。
十六、刊行人的稅務
(一)經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刊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履行的稅種、稅率合適
我國現行法令律例等規范性文件的規則,刊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享用的稅收優惠
真正的、有用、不違背法令規則。
(二)經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陳述期內刊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獲得的當局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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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符合法規、合規、真正的、有用。
(三)依據刊行人近三年的《審計陳述》、刊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地點地稅
務主管部分出具的證實及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刊行人陳述期內遵照稅收治理相干
法令律例,不存在因違背法令、律例而被處分的情況。
十七、刊行人的周遭的狀況維護和產物東西的品質、技巧等尺度
(一)刊行人的周遭的狀況維護
據刊行人的書面闡明並經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中華國民共和國生態周遭的狀況部網
站(http://www.mee.gov.cn/),刊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陳述期內不存在因違背周遭的狀況
維護方面法令律例而遭遇嚴重處分的情況。
(二)刊行人的產物東西的品質、技巧尺度
依據刊行人的書面闡明並經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國傢市場監視治理局網站
(http://www.samr.gov.cn),刊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陳述期內未產生因違背產物質
量、尺度、計量等東西的品質技巧監視方面法令律例而遭遇嚴重處分的情況。
綜上,本所經辦lawyer 以為,陳述期內,刊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違背
周遭的狀況維護方面法令律例而遭遇嚴重處分的情況;刊行人產物合適國傢產物東西的品質標
準和技巧監視尺度。
十八、刊行人召募資金的應用
(一)刊行人召募資金投資項目
依據刊行人於 2021 年 7 月 6 日在上交所網站通知佈告的《刊行預案》,刊行人本
次向特定對象刊行 A 股股票總金額不跨越 105,434.59 萬元(含本數),本次召募
資金總額在扣除刊行所需支出後的凈額將用於以下標的目的:
序號 項目稱號 項目總投資額(萬元) 擬投進召募資金總額(萬元)
泰坦科技性命迷信總部
園項目
算計 105,434.59 105,43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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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召募資金投資項目標范圍內,刊行人可依據項目標進度、資金需求等
現實情形,對響應召募資金投資項目標投進次序和詳細金額停止恰當調劑。召募
資金到位前,刊行人可以依據召募資金投資項目標現實情形,以自籌資金先行投
進,並在召募資金到位後予以置換。召募資金到位後,若扣除刊行所需支出後的現實
召募資金凈額少於擬投進召募資金總額,缺乏部門由刊行人以自籌資金處理。
若本次向特定對象刊行召募資金總額因監管政策變更或刊行註冊文件的要
求予以調劑的,則屆時將響應調劑。
(二)召募資金投資項目觸及立項、地盤、環保等有關審批、批準或存案事
項
截至本法令看法出具之日,刊行人已就泰坦科技性命迷信總部園項目用地與
附屬於上海市奉賢區國有資產監視治理委員會的上海市產業綜合開闢區無限公
司簽訂瞭《投資意向書》,將在實行招拍掛等需要法式後正式獲得地盤應用權。
該地塊位於上海市奉賢綜合保稅區,面積為 91.5 畝。
革委員會出具的《上海市企業投資項目存案證實》。截至本法令看法出具之日,
刊行人正在編制前述投資項目周遭的狀況影響評價陳述,將於前述項目進進扶植階段前
獲得環評批復。
綜上,本所經辦lawyer 以為,刊行人本次召募資金擬投資項目已獲得相干主管
部分的項目存案文件,合適國傢財產政策。本次刊行召募資金投向項目尚需獲得
有關周遭的狀況維護主管部分的環評存案及有關計劃扶植治理部分的扶植用地計劃許
可、扶植工程計劃允許及扶植工程施工允許。
(三)刊行人召募資金投向項目與別人一起配合的情形
依據刊行人於 2021 年 7 月 6 日在上交所網站通知佈告的《刊行預案》並經本所
經辦lawyer 核對,刊行人召募資金投資項目標實行主體為上海泰坦科技股份無限公
司及全資子公司上海泰坦聚源生物科技無限公司,不觸及與別人停止一起配合,本次
刊行均繚繞公司現有主營營業睜開,不會招致與刊行人控股股東、現實把持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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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同業競爭的情況。
(四)上次召募資金應用情形
依據刊行人 2021 年 8 月 26 日通知佈告的《上海泰坦科技股份無限公司關於 2021
年半年度召募資金寄存與應用情形的專項陳述》以及年夜信出具的《上次召募資金
應用情形審核陳述》,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刊行人上次召募資金應用情形如
下:
單元:萬元
投資項目 召募資金累計投資額
現實投資金額
序 召募前承 召募後承 現實投資 與召募後許諾
許諾投資項目 現實投資項目
號 諾投資額 諾投資額 金額 投資金額的
差額
工藝開闢中間 工藝開闢中間
新建項目 新建項目
收集平臺進級 收集平臺進級
改革扶植項目 改革扶植項目
發賣收集及物 發賣收集及物
目 目
研發技巧中間 研發技巧中間
擴建項目 擴建項目
算計 53,500.00 53,500.00 14,308.32 -39,191.68
經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本所經辦lawyer 以為,刊行人的上次召募資金應用情形
合適《治理措施》等有關法令律例的規則。
綜上,本所經辦lawyer 以為,刊行人本次召募資金擬投資項目合適國傢財產政
策,且該等項目已在有權部分停止存案,合適相干法令、律例和規范性文件的規
定;本次召募資金擬投資項目不觸及刊行人與別人停止一起配合,本次刊行均繚繞發
行人現有主營營業睜開,不會招致與刊行人控股股東、現實把持人呈現同業玲妃在廚房裡,想著我第一次看到盧漢的場景,最近發生的就像是一個夢。競爭
的情況,刊行人上次召募資金應用情形合適相干法令律例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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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刊行人營業成長目的
(一)刊行人營業成長目的與主營營業的關系
依據刊行人《2020 年年度陳述》,刊行人的成長計謀為:公司將來的成長規
劃持續保持自立立異研發和行業基本舉措措施扶植雙核驅動,在新技巧研討、新產物
開闢、雲平臺扶植、智能倉儲物流系統扶植、客戶技巧辦事系統扶植停止連續投
進,確保焦點競爭力和連續高速成長,努力於成為“迷信辦事行業領軍企業”。
依據刊行人出具的闡明並經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刊行人的主營營業為安身於
中國的迷信辦事範疇,聚焦於科研立異的“試驗室場景”,專註於為科研任務者、
剖析檢測和東西的品質把持職員供給科研產物及相干配套辦事,並以科研試劑、科研儀
器及耗材和試驗室扶植及科研信息化辦事三年夜產物系統對外完成發賣。
綜上,本所經辦lawyer 以為,刊行人的營業成長目的與主營營業分歧。
(二)刊行人營業成長目的的符合法規性
依據刊行人出具的闡明並經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刊行人營業成長目的合適國
傢財產政策及現行法令、律例和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則,不存在潛伏的法令風險。
二十、訴訟、仲裁和行政處分
(一)刊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觸及的嚴重訴訟、仲裁或行政處分
依據刊行人供給的材料並經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截至本法令看法出具之日,
刊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瞭結的或可預感的合適《上市規定》第 9.3.1
條規則的嚴重訴訟及仲裁事項。
依據刊行人供給的材料並經本所經辦lawyer 的核對,陳述期內,刊行人及其控
股子公司不存在因違背工商、稅務、環保等部分的相干規則而遭到行政處分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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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刊行人控股股東、現實把持人觸及的嚴重訴訟、仲裁或行政處分
經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截至本法令看法出具之日,刊行人的控股股輕鋼架東、現實
把持人不存在尚未瞭結的或可預感的嚴重訴訟、仲裁或行政處分事項。
(三)刊行人董事、監事、高等治理職員觸及的嚴重訴訟、仲裁或行政處分
經本所經辦lawyer 核對,截至本法令看法出具之日,刊行人的董事、監事、高
級治理職員不存在尚未瞭結的或可預感的嚴重訴訟、仲裁或行政處分事項。
二十一、刊行人本次刊行請求文件法令風險的評價
本所經辦lawyer 對《召募闡明書》援用《lawyer 任務陳述》和本法令看法的相干
內在裝潢的事務停止瞭核閱。本所經辦lawyer 以為,刊行人本次刊行請求文件援用的《lawyer 工
作陳述》及本法令看法相干內在的事務與《lawyer 任務陳述》和本法令看法無牴觸之處,
刊行人本次刊行請求文件不會因援用《lawyer 任務陳述》和本法令看法的內在的事務而出
現虛偽記錄、誤導性陳說或嚴重漏掉。
二十二、結論性看法
本所經辦lawyer 經由過程對統包刊行人供給的資料及有關現實審查後以為:刊行人本次
刊行合適《公司法》
《證券法》
《治理措施》及其他有關法令、律例的規則,刊行
人本次請求向特定對象刊行 A 股股票事項曾經獲得需要的批準和受權,尚待取
得上交所的審核批准並在中國證監會實行刊行註冊法式。
本法令看法副本一式叁(3)份,具有劃一法令效率,經過本所經辦lawyer 簽
字並加蓋本所公章後失效。
(以下無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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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無註釋,為《北京德恒lawyer firm 關於上海泰坦科技股份無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對象刊行 A 股股票的法令看法》之簽訂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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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 責 人:
王 麗
經辦lawyer :
初 巧 明
經辦lawyer :
柴 雨 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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